关于新授权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声明
近期,我方发现存在伪造心医国际数字医疗系统(大连)有限公司 PACS 系统售后服务和二次开发授权的情况,此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合作秩序,侵害了我方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。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,确保授权的真实性与严肃性,现郑重声明: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,由我方出具的 PACS 系统售后服务和二次开发授权所有新授权文件,必须同时加盖心医国际数字医疗系统(大连)有限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方可生效。 任何未同时加盖上述两章的授权文件,均非我方真实意思表示,不具备法律效力,我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特此声明!
心医国际数字医疗系统(大连)有限公司
2025年8月19日
心医国际影像产品研发和服务转移的声明
为保障用户系统稳定运行,心医国际数字医疗系统(大连)有限公司经过经审慎研究,与以下公司达成协议,自2025年1月1日起,将 PACS 系统、区域影像系统、影像辅助诊断系统的研发和软件维护工作正式转移。转移后,该产品后续研发、维护及相关权益由其承接。心医国际数字医疗系统(大连)有限公司将积极配合过渡,确保业务连续性,特此声明。
| 公司名称 |
备注 |
| 心医云计算科技(沈阳)有限公司 |
售后支持和客户化研发 |
| 沈阳睿影云科技有限公司 |
影像系统主版本升级研发 |
| 沈阳一元科技有限公司 |
售后支持和客户化研发 |
| 河南艾维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|
售后支持和客户化研发 |
心医国际数字医疗系统(大连)有限公司